天津市于7月2日举行了一场关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的推动部署会议。此次会议的召开恰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会议汇聚了来自天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、机关干部、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、企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共计300余人。

此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将以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,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”为核心主题。活动内容涵盖专题培训、网络答题以及主题宣讲等多个方面,旨在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至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社区、乡村以及宗教活动场所。一支由民族工作干部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宣讲团也将深入基层,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,以期扩大宣传的覆盖范围。会议期间,“法润津门石榴红—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网络答题活动”也正式启动。

在会议上,来自中央民族大学的孔新峰教授,作为国家层面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,就该法律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进行了专题报告。

据悉,天津市委统战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民族宗教委、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已联合发布通知,对天津市贯彻落实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,并强调了提高政治站位、深化学习理解、广泛宣传解读以及切实贯彻执行的重要性。天津市民族宗教委也出台了《关于加强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〉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》,其中详细列出了44项具体工作任务、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,以确保该法律在天津的有效落实。

会议指出,应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,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。同时,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的法规制度体系,并加速推进《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》的立法进程,持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。借此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颁布实施契机,天津市将努力汇聚全市力量,共同致力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并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。